COP15春城之邀|多部门联动 用法制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驾护航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史飞飞 文/图)9月17日,COP15 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志明,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毛亚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向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党委书记张尧贵,昆明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柯志强出席发布会并作新闻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志明重点从立法和监督两个方面介绍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设的有关工作。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李志明)

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地方立法率先撑起生物多样性保护伞。2019年1月1日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开始施行;二是立法引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位落到实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出台,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为法规规定;三是以三省“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该项立法被全国人大誉为地方共同立法的经典范本;四是全面完成“一湖一条例”制定修订工作,助推实现“九湖清、云南兴”。2019年全面完成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

创新人大监督方式,依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持续开展“九湖”督察。省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坚持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和保护治理情况;二是首创“三合一”监督方式。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测评”的“三合一”监督方式,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采取现场量化打分、无记名投票、现场唱票、现场公布测评结果;三是开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今年4月,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对全省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情况组织了执法检查;四是上下联动共同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随后,昆明海关、云南检察机关、云南政法机关、云南法院、云南公安厅等代表分别介绍了在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建设方面各自所作工作。

昆明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柯志强说道,一直以来,昆明海关在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跨境传播、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打击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等方面全力履行海关出入境监管职能。一是强化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完善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强化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沙漠蝗等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口岸防控,严防疫情叠加;二是强化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守卫国门生物生态安全。从风险布控、货物及行邮快件跨境电商监管、外来物种鉴定等方面完善防控措施,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把关能力;三是强化监管严打走私、坚决斩断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渠道。昆明海关严格执行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采取正面监管与打击违法违规相结合,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实施严密有效监管,积极推进“国门利剑2021”打私专项行动。另外,昆明海关还通过技术手段来保障执法。目前,昆明海关拥有技术中心、保健中心等技术机构12个,共47个实验室,检测认可项目达1.6万项,涵盖动、植、食、卫、化矿等领域。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从四个方面作了介绍。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刑事犯罪。2018年至2021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498件2172人,提起公诉7329件9920人;二是专项带动,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治理效能。省检察院于2018年8月部署开展了“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并联合多部门、高校共同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三是加强协作,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海关的联系与配合,与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诉讼衔接、专项行动等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毛亚芳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道:“一是注重政策指引,法治先行。组织政法各部门积极参与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体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二是注重协调联动,依法保护。积极推动省检察院等职能部门与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等省份建立长江上游以及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省际协作机制,切实担负起“一江清水流出云南”的政法责任;三是注重法治宣传,共建共享。把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到全民普法工作中,着力加大与生态保护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向凯说:“云南人民法院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的整体系统观和绿色发展理念,采取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的专业化审理模式,设立了普达措国家公园法庭、赤水河源头环保法庭等特色法庭;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坚持长江“十年禁渔”,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的高压严打态势;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签订“长江经济带11+1”“赤水河流域”“南北盘江流域”等框架协议;制定了首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文件《关于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 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措施,为全省法院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职责提供了指引。”

云南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党委书记张尧贵说:"省公安厅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一是加强濒危物种保护,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猛烈攻势。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聚焦非法猎捕、贩运、经营加工、贸易野生动物行为。2018年以来,共侦破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6416起,抓获嫌疑人5129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死体25933头(只)、制品31015件。二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持续亮剑严打。联合多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长江禁渔”、严厉打击破坏“九湖六水”等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共侦办环境类案件678起,侦破公安部督办的“4.30”污染环境等3起大要案件;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共侦破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9607起,抓获嫌疑人10030人,收缴林木树木12606立方米、珍稀植物8049株,挽回经济损失3.38亿余元。”

部分图片由赵嘉提供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