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丽江市旅发委了解到,4月15日起,丽江市将启用旅游电子合同,所有旅行社散客网点必须与参团游客签订该电子合同。
据了解,以前使用纸质合同期间,手动签章,私刻公章、合同造假、更改等问题频发,出现了不少投诉和纠纷。而使用电子合同,游客在确定内容后进行电子签名,旅行社附上电子签章,完成所有程序后,系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游客合同已签订,游客可点击短信中嵌入的链接,或打开丽江市旅发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丽江”上查看自己的合同。
此外,电子合同可以为游客提供个性化定制、菜单式服务。旅游电子合同签订后,如需要更改或取消行程,首先由旅行社将撤销合同的申请提至系统,游客会收到有链接的办理短信,通过点击链接,输入合同编号和验证码进行确认,便可取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