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无小事,文物责任重如山。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与州级签订的文物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物安全工作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实干履职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健全机制,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责任机制,楚雄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相关部门分别签订了《楚雄市文物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不留死角与盲区。
加大巡查,确保文物安全管护到位。为落实文物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各乡镇按时开展巡查,排查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文物管理、消防安防设施、文物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按月报送《文物安全巡查记录表》及实时照片。目前,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的文物保护管理、安全状况信息实时、准确,有效保障了文物安全。
一项一策,促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达标。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达标要求,分别对楚雄市4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了《消防整治工作方案》,并投入州级补助资金40万元进行整治。现4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项目工程均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提升了楚雄市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护能力。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彭梅 文
楚雄市文物管理所 彭梅 图
编辑 孙帆
审核 孟鹏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