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发布七个方面33条措施 整治旅游市场

4月18日,保山市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会上发布了《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全市涉旅部门及旅行社、景区、旅游车公司、导游管理服务公司等一百八十多位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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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光兴主持,市政协副主席、市旅游发展委主任温仕红在会上传达了3月27日省长讲话及《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对《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作了解读,并对购物市场整治时间及治理重点进行了部署。市长杨军做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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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要求要明确任务,全力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与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加大督促检查,抓好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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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33条措施,包括加强旅游购物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改进导游管理方式、加强景区景点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加大行业自律、强化责任落实七个方面33条措施,于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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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七个方面33条措施:

(1)加强旅游购物管理方面:自2017年4月15日起,取消旅游定点购物;严禁安排或变相安排定点购物;严厉打击诱骗消费;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加大珠宝质量鉴定力度;依法实行商品退换货。

(2)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方面: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制定市场指导价。

(3)改进导游管理方式方面:建立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严格执行导游签约和薪酬制度。

(4)加强景区景点管理方面:加强景区标准化管理;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行为;整治景区景点及周边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以宗教名义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5)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监管机制方面: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黑名单”惩戒机制;强化信息化监管;建立旅游舆情研判机制;设立旅游综合服务执法点。

(6)加大行业自律方面:强化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协会监管。

(7)强化责任落实方面: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旅游市场监管履职监察机制;建立旅游市场监管考核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