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发布第32期旅游“红黑榜” , 2名导游和1名《印象丽江》工作人员上红榜

12月6日,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第32期旅游“红黑榜”,通报了两起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以及第31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查处情况。

在第32期旅游“红黑榜”中,2名导游和1名《印象丽江》工作人员上红榜,1家旅行社、2名导游上黑榜。

2名导游、1名《印象丽江》工作人员上红榜

导游杨瑞光因爱岗敬业上红榜。导游杨瑞光(电子导游证号:NDZ2**2S)从业以来始终严守导游服务规范,把“真诚和热情”溶于服务质量中,把“爱岗、敬业”化为一种服务精神,渗透到旅游行程的每一个方面,多次受到游客的来信表扬。据悉,杨瑞光还在2019“彩云杯”云南金牌导游大赛暨第四届全国导游大赛云南选拔赛中获得了优秀导游奖。

导游和耘帆因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同样登上红榜。据了解,导游和耘帆(电子导游证号:ADI6**3Z)在带团期间,始终热情讲解,贴心服务,注重细节,能“想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在带团服务过程中,多次为游客寻回不慎遗失的财务,并受到游客的来信表扬。

《印象丽江》艺术团舞蹈执排郭绍伟因见义勇为登上红榜。据悉,郭绍伟在黑龙潭晨步期间,发现有人落水后,不计个人安危,第一时间跳入水中,将落水者救起,受到落水者亲属及群众广泛赞誉。郭绍伟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为游客市民树立了榜样,值得大家学习。

1家旅行社、2名导游上黑榜

丽江江威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李某一行38人丽江段行程时,违反省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安排团队进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购物。丽江江威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登上黑榜。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查到云南同路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熊璐、严大臣在为旅游团队提供服务期间,违反省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擅自安排购物行程。导游熊璐、严大臣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登上黑榜。

当天,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还通报了2起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

1.丽江宁蒗泸沽湖旅行社委派无证人员为团队提供服务案。

丽江宁蒗泸沽湖旅行社在接待游客泸沽湖两日游行程期间,委派的导游刘某擅自将接待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王某禄代为履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王某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四十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员及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王某禄作立案查处。

2.丽江轩辕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案。

丽江轩辕旅行社在招徕组织游客郭某梅一行2人旅游期间,签订旅游合同时,合同中未载明住宿服务安排及标准等项目,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作立案查处。

第31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查处情况

会上,同时发布了第31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案例查处情况。

案件一:丽江江威旅行社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团队进店购物。

丽江江威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游客李某一行38人丽江段行程时,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团队进店购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决定对旅行社作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导游熊璐、严大臣在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期间,擅自安排购物行程。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查到云南同路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熊璐、严大臣在为旅游团队提供服务期间,安排擅自购物行程,这一行为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照《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决定对导游人员熊璐、严大臣作罚款二千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云报文旅全媒体实习记者 木琼晓 文/图

责编 童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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