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旅行社及4人列入黑名单 大理州发布2019年第四季度旅游“红黑名单”

近日,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第四批旅游“红黑名单”,其中2家旅行社和3名个人登上红名单,另有2家旅行社及4名个人被列入黑名单。

2家旅行社、3名个人荣登红名单

大理阳光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规范、注重品质,得到游客的一致好评;大理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诚信经营、品质先行,两家旅行社为大理树立良好的旅游企业形象,被列入红名单。

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导游杜卫萍因工作出色,先后被评为“旅游行业先进个人”“大理州十佳导游”,上榜红名单;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员工时青因在工作中尽心尽责,游客送锦旗感谢,上榜红名单;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员工李珊在工作期间对游客的服务细致周全,为民解忧,上榜红名单。

2家旅行社、4名个人列入黑名单

大理苍山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因在接待游客过程中,未与地接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事宜签订委托合同,依据《旅游法》第69条、100条,列入旅游企业黑名单,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昆明分公司因在接待游客过程中指定游客购物,依据《旅游法》第98条、100条,列入旅游企业黑名单,并处罚款30万元人民币。

丽江黑白水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导游陆建云在接待游客期间与经营者串通欺骗旅游者消费,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6条、24条,列入旅游从业人员黑名单,并处罚款3万元人民币;香格里拉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阿茸因在工作中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23条、35条,列入旅游从业人员黑名单,处罚款1万元人民币。

另有,申成红因未取得导游资格证从事导游服务,依据《旅游法》第39条、102条,列入旅游从业人员黑名单,处罚款1万元人民币;黑皓月因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据《旅游法》第28条、95条,列入旅游从业人员黑名单,处罚款2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为规范和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贯彻落实省、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和要求,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规,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大理州旅游市场“红黑名单”实施办法》(试行),并对旅游市场“红黑名单”逐级进行审定并向全社会公布。

云报文旅全媒体实习记者 肖玉梅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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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施颖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