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多措并举落实“一级响应”

1月29日,记者从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迪庆州启动了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这一措施意味着什么?对于雪域高原的各族群众又该如何应对?

据了解,根据《迪庆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迪庆自治州发布了《关于落实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号通告,结合迪庆实际,发布了20条措施。其中,在机场、客运站和公路州界入口设置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迪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对外来人员指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留观,费用自理;对本地人员,按属地管理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对来自疫区以及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和体温异常的人员,一律进行留验和医学观察。

目前,迪庆州设置了5家发热门诊,3家定点医院,38个体温检测点,重症患者收入州人民医院救治。采取医保特殊报销政策,对确诊和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一律实行免费诊疗。同时,暂停了发运进出迪庆州内外的旅游包车、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农村短途客运车,封停迪庆境内沿江沿河渡口。关闭了公共文化场馆,关闭景区景点,暂停接待旅游团队,暂停国内外旅游团队组团和发团,暂停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暂停影剧院、图书馆、藏民家访(土司宴)、KTV、朗玛厅、茶吧、酒吧(含星级酒店内的酒吧、茶吧)、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场所等营业,暂停开放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

为充分发挥迪庆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动员组织群众,迪庆全面开展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对辖区内外来人员和外出返回人员逐一登记、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对于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迪庆州各县(市)、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疫情联防联控责任,层层压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各族群众的健康安全。

来源 云报客户端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