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酒精、消毒液还有没有卖?”“有没有涨价?”这是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普洱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普洱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疫情防控食品药品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提醒告诫
1月22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943家药品经营企业发送《关于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者保持对抗病毒药品、用品的供货稳定、合理定价,严禁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与此同时,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相继向辖区内药店发送《价格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秩序。
强化监督检查
针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市场出现口罩、酒精、消毒产品及生活必需品等产品热销、脱销现象,普洱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24日迅速行动,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截止1月30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08人次,检查药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经营户1657家次,超市、集贸市场518家次。经查产品总体稳价情况较好,市场秩序良好,未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投诉处理
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1月24至30日,“12315”共接到投诉举报咨询147件,其中价格咨询79件,投诉举报30件,全部按程序进行办理,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积极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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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如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来源 掌上普洱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