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楚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楚雄市城区商家店铺关闭的通告。2月9日24时前,除水、电、气、油、药店、诊所、物流公司、农贸市场、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大于100平方米商场超市(符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通讯部门(含广电)收费营业厅、银行等12类保障民生的经营服务商家店铺正常营业外,其他城区内商家店铺一律关闭。
来源 云南发布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
2月1日,楚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楚雄市城区商家店铺关闭的通告。2月9日24时前,除水、电、气、油、药店、诊所、物流公司、农贸市场、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大于100平方米商场超市(符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通讯部门(含广电)收费营业厅、银行等12类保障民生的经营服务商家店铺正常营业外,其他城区内商家店铺一律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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