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住户:
经州卫健委检测并确认,景洪农场三分场存在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景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7:00时起至2020年2月10日7:00时止,对确诊病例曾居住过的景洪农场三分场胶园小区及景洪农场三分场十二居民组采取紧急管理措施,对该小区二幢一单元及景洪农场三分场十二居民组实施隔离封闭管理,并对出入该小区的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防疫。在隔离封闭管理期间,指挥部将成立后勤保障组、现场管控组、疫情处置组、环境消毒组对隔离封闭区域及周边范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保障该小区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达到解除时间后,指挥部将及时对该区域解除隔离封闭管理。
封闭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管理,让我们同舟共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公告。
景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来源 西双版纳报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