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出支持旅企共渡难关六条措施

2月9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旅游演艺、高尔夫旅游等5类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措施执行期暂定至6月30日。

《措施》提出,实施援企稳岗,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游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游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延长办理社保业务期限。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期间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旅游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降低运营成本,对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用电、用水、用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可缓缴3个月费用,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宾馆酒店的有线电视收费按50%收取,宾馆酒店的IPTV业务费用可缓缴,缓缴期间实行免停机处理。暂时全额返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用于日常运转,要求相应旅行社于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措施》还提出,减免、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减免。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视同新增),省级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