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稳岗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20条应急政策举措。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等举措强化金融支持。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已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意见》要求,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