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广旅局贯彻苏“惠”十条,支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2月6日,《苏州市文广旅局贯彻苏“惠”十条支持文旅企业渡难关实施办法》发布。

办法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和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全面有效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苏“惠”十条),根据我市文化和旅游企业特点,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支持对象

全市受到新型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落实举措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苏州文广旅局官方微信、微博、官网及电话等渠道,全方位向文化和旅游企业宣传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切实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做到文化和旅游企业的应知尽知。

2.排摸企业现状。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大走访活动,了解全市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当前最突出的问题,重点了解企业有什么迫切需求。各市、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摸,对照苏“惠”十条内容,分门别类登记企业具体需求,确定扶持方式,确保符合扶持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全覆盖、无遗漏。

3.指导企业申报。各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符合申报条件的辖区文化和旅游企业,帮助提供申报信息和申报途径,认真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市局相关职能处室要及时收集和反馈文化和旅游企业申报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与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加大对文旅企业的扶持力度

针对本次疫情对文化和旅游企业造成的巨大损失,根据苏“惠”十条精神,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文旅企业的扶持力度。

1.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利用好“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对接服务。凡2020年1月至6月给予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除项目贷款外,流动资金贷款也纳入文化产业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优先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银行由原签约银行扩大到所有商业银行。

2.对在疫情期间为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文化和旅游园区(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扶持力度。

3.针对疫情过后可能出现的出游高峰提前分析预判,做好政策储备。根据市场变化积极调整管理模式,下一步我局将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文旅企业加强产品创新、引领文旅融合、提升服务品质、创新市场发展、强化员工培训,帮助企业走出疫情影响,激发文旅市场活力。同时,积极对接上级文旅主管部门争取旅行社质保金、旅责险部分暂退等临时性保障措施。

苏州市文广旅局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市场管理处(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13584892401

资源开发处(景区景点、乡村旅游)18625261665

产业发展处(文化产业、企业融资)18651450020

旅游推广处(市场宣传、营销)13913607175

来源 现代快报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