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发布六号通告:坚决守好云南疫情防控“北大门”

2月21日,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6号通告,出台21项措施,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有序恢复客运市场,坚决守好云南疫情防控“北大门”。

(通告全文如下)

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6号

迪庆州落实《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的21条措施

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统一部署,迪庆州所辖县市均属“低风险”地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精神,结合迪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21条措施:

一、工作原则

1、精准施策原则。各县市(区)须根据本实施意见,细化本地防控方案,做到一县(市、区)一策。

2、动态调整原则。各县市(区)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态开展疫情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二、严防输入风险

3、在机场、省界交通入口,所有拟入迪庆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附后),接受体温监测,扫码“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就地隔离核查,同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对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和甘孜州道孚县的拟入迪庆人员,一律劝返。

——对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和甘孜州除道孚县以外的拟入迪庆人员,在迪庆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省内其他地区已实施过隔离措施的人员不再重复隔离);在迪庆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

——对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迪庆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其他地区已实施过隔离措施的人员不再重复隔离)。居家隔离的要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来自非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迪庆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

三、做好交通运输保通保畅

4、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保证交通畅通,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

5、优化设置交通监测卡点。原则上除机场、省界交通入口以外,省内涉及我州的州市之间、州内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村(居)委会与村(居)委会之间、村民小组和小区入口不得设立监测卡点。原已设立的监测卡点,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认真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逐步安全有序撤回卡点执勤人员。机场和省界交通卡点,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严防死守,坚决守好云南疫情防控“北大门”。各县市设立的省界交通监测卡点,要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备。

6、有序恢复客运市场。21日起,恢复州内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22日起,恢复州内客运班车;23日起,恢复省内客运班车;州内渡口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有序开放。恢复客运后需要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抓好落实。

7、物资运输车辆,在入省交通监测卡点接受体温监测、信息登记、车辆消毒,无异常情况的,正常通行。

四、全面复工复产

8、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复工复产不得以审批、备案等方式进行限制,要切实加大对复工复产的服务和管理力度。

9、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确保从业人员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无密切接触史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经营。经营期间的防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抓好落实。

10、生产企业在确保从业人员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无密切接触史的前提下,全面恢复生产。从业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厂区,生产期间的防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抓好落实。

11、工程建设单位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排查、集中管理、集中运输”的措施,全面推进开复工。施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抓好落实。

12、全州人社部门要牵头抓好就业服务工作,发布岗位需求和就业奖励政策,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主动对接外出务工人员,以“一对一”、“点对点”、直达运输和联程运输的方式,有计划、分批次为外出务工人员返岗提供服务。

五、加强网格化排查和管理。

1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对所有外来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和管理。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厂矿、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发现体征异常或从疫情重点地区进入辖区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指挥部。

六、加强医疗机构对重点人员的监测和管理

1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工作,对所有发热和咳嗽病人及时进行排查。继续保留全州现有定点医院、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和指定酒店。

1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整治和健康知识普及。

七、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力度

16、在全州范围内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重点是人员流动性大、相对不固定的公共场所。对住宅小区、学校、办公场所等,可自愿扫码,不作硬性要求。

17、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待省里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后,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18、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方针,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19、坚持依法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

20、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和防控措施。

21、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迪庆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代基凯 文
责编 龚怡丹审核 胡四美 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