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工作要求,2月21日,玉溪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 。

通告原文如下:

玉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分类原则

(一)科学评估原则。以累计确诊病例数、近期疫情发展趋势及二代病例数、聚集性疫情等要素为评估依据,以县域为单位将疫情风险分为低、中、高3个等级。

(二)精准施策原则。各县(市、区)须根据本通告细化本地防控措施,做到一县一策。

(三)分类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根据入玉人员的来源地疫情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四)动态调整原则。各县(市、区)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动态开展疫情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各县(市、区)风险等级情况以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每日公布的等级为准。

二、分区分级标准

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的分级标准,根据2月21日实时疫情将各县(市、区)风险等级进行分级。随疫情变化,作相应动态调整。

(一)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澄江市、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为低风险地区。

(二)中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红塔区为中风险地区。

(三)高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我市暂无高风险县(市、区)。

三、对入玉人员精准排查、分类管理

(一)对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玉人员,一律劝返。

(二)对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玉人员,在玉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自行承担;在玉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

(三)湖北以外的重点疫情地区入玉人员,到达玉溪之日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自行承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自觉接受单位、村(社区)管理。

(四)其他省外地区和省内其他州市入玉人员,到达玉溪之日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单位、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态跟踪,督促个人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就诊。

四、分区分级管理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取消市、县、乡、村所有道路卡点,保证交通网络畅通,不得封路。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 全面恢复区域内交通。在高速公路沿线合理设置交通保通和安全通行服务点,在玉溪高铁站、通海火车站和客运站设置必要的疫情检疫点,加强体温监测。

2.组织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摸排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入玉人员情况,及时发现报告防控隐患线索,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分类管理、妥善处置。

3.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对所有发热和咳嗽病人及时进行排查。加强重症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管理。保留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4.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和防控措施。

5.在全市范围内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重点是人员流动性大、相对不固定的公共场所。对住宅小区、学校、办公场所等,可自愿扫码,不作硬性要求。

6.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全面开放集贸市场、住宿餐饮等经营场所,恢复开放室外的旅游景区、城市公园、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

7.加强村庄、社区、小区、工地、单位等区域的管理,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厂矿等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

8.全面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不得以审批、备案等方式进行限制。

9.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10.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11.树立文明新风尚,倡导红事、白事从简。

(二)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的防控措施,保证正常的交通、生产、生活秩序,开放景点景区。

2.对有确诊病例的疫点实行隔离和封闭管理。其他村庄、社区、小区、工地、单位在做好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测量工作基础上,实行正常管理。

3.加强对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防控,经营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定期消杀,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测量,控制进入场所人数,减少人员聚集。

4.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恢复区域内交通和复工复产。

5.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按确诊病例管理,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追踪管理,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控制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三)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所有村庄、社区、小区、工地、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执行“一测三问”制度。“一测”即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三问”即核查登记外来车辆、人员,问清来源去向、问清健康状况、问清是否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或有无接触史。

2.对有确诊病例的疫点实行隔离和封闭管理,对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居民小区(村组)实行区域封锁。

3.暂停大型会议、会展、演出、体育赛事、聚餐、娱乐休闲等人群聚集性活动。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应当按规定关闭。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4.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指导其他企业采取灵活方式安排员工工作。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应立即停工停产,直到评估合格后方能复工复产。

5.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防疫情向周边地区输出、扩散,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城乡一体、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

(二)强化指导服务。分级分类制定行业差异化防控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落细。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三)坚持依法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施行。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发文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云报文旅全媒体实习记者  王艳华  文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胡四美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