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管理规定今日正式实施

为规范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的水生生物放生行为,防止外来物种对“三湖”水生生物和水域环境的侵害,维护“三湖”生物多样性,确保“三湖”水域生态安全,玉溪市出台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水生生物放生管理规定,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要求,在“三湖”一级保护区进行放生水生生物应当遵循科学、合法、合理原则。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有保护“三湖”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的义务。禁止在“三湖”一级保护区非法放生水生生物。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三湖”水生生物放生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无序放生行为对“三湖”水生态安全危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保护“三湖”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确保放生行为科学、有序、规范。

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资源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该规定,需要放生的团体和个人,需要向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并且放生的鱼种需经相关的部门检疫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放生,严禁放生巴西龟、小龙虾、福寿螺等外来物种、转基因种,以及其它不符合水生态安全的物种,如果违反该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三湖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在开展水生生物放生时,应当采取适当的放生方式,防止或者减轻对放生水生生物的损害。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可以依托现有条件成熟的单位,逐步在“三湖”流域建立多个土著鱼苗种放生供应点,规范、有序开展水生生物放生。

来源:云南发布

编辑 沈艺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