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精准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3月1日,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从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一季度开好局、起好步,确保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了《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包保责任制

《通知》指出,为做好疫情科学精准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包保责任制。其中,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玉包保会泽县、麒麟区,党组成员、副局长窦文孝包保陆良县、罗平县,党组成员、副局长范阳包保宣威市、富源县、马龙区,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雪天包保经开区、师宗县、沾益区。

各包保领导需对包保县(市、区)文化旅游行业疫情科学精准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既要积极帮助企业调配防护物资,解决实际困难等,又要对包保县(市、区)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检查指导,实现早开工、早出成效,确保如期年度目标任务,通过不间断的包保工作,及时掌握各地疫情科学精准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包保督导取得实质成效,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旅游景区等

分区分级恢复开放

《通知》明确了当前曲靖文化和旅游系统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修定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三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四是抓好单位内部防控,五是有序推进公共文化场所恢复开放,六是稳妥推进旅游景区恢复经营,七是精准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其中,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第10号通告),曲靖市除麒麟区、沾益区和宣威市属于疫情中风险地区外,其余7个县(区)均属于疫情低风险地区,因此,《通知》提出,曲靖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恢复开放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场馆及邻近区城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恢复开放。曲靖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非A级旅游景区(点)恢复开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在具体实践中,文化类场馆要考虑场馆的类别、区位和人流等因素,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的恢复开放及其疫情防控措施在类别上要有所区分;同是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地处城镇的要有别于中心城市的,人流量大的要区别于人流量小的。景区在恢复开放前应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在恢复开放后,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要加强员工的健康监测和管理,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分时段、实名登记等措施,强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做好异常情况处置,注意把握开放场所的最大承载量等方面。

此外,《通知》还指出,根据相关要求,各类企业在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自行复工复产,但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等易造成人员集聚的经营类企业除外。

坚持“八不开”“四强化”

全力推进防控生产“两手抓”

在复工复产时,《通知》要求文化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申报制度,具备开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相关文件确定的复工复产条件审批验收,允许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暂不能开放的企业,《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一定要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管理,坚持“八不开”原则。一是未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的不得复工复产。二是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防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方案的不得复工复产。三是未配备专职防疫人员的不得复工复产。四是返岗人员排查、流调不彻底的不得复工复产。五是未落实测温计、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及防控物资储备不足的不得复工复产。六是隔离观察场所未设立的不得复工复产。七是未开展公共场所、员工宿舍、生产设施设备等消毒工作的不得复工复产。八是未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不得复工复产。

同时,曲靖还将建立检查通报制度,采取定期督查、重点检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加大各项工作推进力度,及时掌握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张玉菊 文

通讯员 尹练武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代基凯 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