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牟定构建“大司法,微治理”新模式 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近年来,牟定县司法局以法治为统筹,高位彰显职能作用,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发挥司法行政的“杠杆”作用,撬动基层共治共享机制的形成,构建了“大司法,微治理”新模式,形成了党政动手、专群结合、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努力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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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为统领,做强做大司法文章

通过三方面的工作,司法局这匹“小马”拉动了全县法治这辆“大车”,司法行政的“权威”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一是高站位推动法治责任落实。依托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高位构架,建立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委会及各级党委(党组)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法治绩效考核等制度,抓住“关键少数”;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为抓手,压实责任,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突出监督落实简政放权,解决政府“强势”问题,加大行政执法不到位的监督力度,解决政府“弱势”问题,抓实关键主体。

二是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对标对表104项指标,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通过强化领导、高位推动,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系统设计、重点突破,列出清单、责任到人,注重创新、打造亮点,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等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牟定县成为云南省惟一入围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核查的县,有力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是高质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厚植法治思维”是牟定县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基层群众三个重点群体,用老百姓最认可的法治语言,并与本土的左脚舞文化融合,将规矩意识、法治理念植入基层。定期实施深度、定向的法治宣传和引导,积极开展“执法主体部门、法律专家、法务工作者进社区、村委会宣讲释法”活动,按照执法领域、研究专注方向,结合基层身边事,分门别类地导入遇事依法守法、崇德尊礼的法治道德理念,为社区、村委会居民筑牢“规矩意识”。全社会找法、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渠道解决问题正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牟定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团省委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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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相济,做细做实“三治”文章

牟定县司法局抓牢全面依法治县党政主要领导法治责任考核这个重要抓手,利用法治杠杆,撬动基层多元共治理念落地生根,从小微处着手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社区)治理模式。

一是以法治乡村建设为平台,让自治“实”起来。坚持“线上”“线下”两手抓,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借助“一部手机治理通”推广应用契机,创新使用手机APP调解案件,强化村(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探索村(社区)治理常态化转变新路径,有效推动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做到小意见听取、小纠纷排查、小矛盾化解、小隐患清除、小漏洞堵住、小事故预防,将各类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以法律服务为抓手,让法治“严”起来。依托司法所干警、脱贫攻坚驻村队员、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统一的“司法服务套餐”。各乡镇、村(社区)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微权力”治理联动机制、法治联席会议等创新举措,全面夯实法治基础。

三是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让德治“活”起来。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遵从法律就要崇尚道德风尚,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牟定县司法局注重通过党员干部示范引领的方式,引导群众做到勤俭节约、文明高尚。通过挖掘经典家训故事、开展好人评选等方式,抓好“家风、民风、社风”建设,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四是重视村规民约的健全完善,把法治理念变成管用的“小宪法”。在法治实践中,牟定县司法局意识到《村规民约》作为村民的“小宪法”,可以有效补充法治在农村意识形态、道德等方面的不足,好的村规民约就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细则”。

牟定司法局十分重视村规民约的制定、审查和使用,强调在法律的框架下完善村级自治建设,帮助全县89个村(社区)制定、修改、完善和审查各类村规民约,帮助他们建立“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更好地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有效规范村民行为,让法律的“末端”有了丰富的“毛细血管”,使法治精神得以有效传输,文明风尚得以有效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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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做深做透多元化解文章

把审判的兜底作用和调解的防线作用巧妙结合起来,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是牟定司法的一大亮点做法。

一是创新诉调对接机制,把人民调解的防线后移至审判环节。牟定县司法局在县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派驻3人与法院1名专职法官坐班,专门办理到法院登记后被分流出来的诉前调解案件及立案后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在各乡镇司法所聘用1名辅警,专管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并录入“云解纷”平台。经诉调对接渠道办理的人民调解录入“云解纷”平台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免费进行司法确认。在法院案件逐年攀升的情况下,这一做法极大地缓解了法院审判压力、提高了人民调解权威、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二是创新行业调解,把人民调解的防线推进至纠纷前沿。针对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纠纷迅猛上升的实际,在县交警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聘请2名辅警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年共调解了1200多件纠纷,调解成功率99%,涉案标的7000多万元,避免了此类案件涌入法院,极大地节约了审判资源。

三是强化刚性执法,把法律的震慑作用传输到基层。与法院联合落实巡回开庭制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把法院民商事案件公开执行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现场,强化直观法治教育;监督并帮助行政机关大胆进行行政强制执行,打击震慑行政相对人严重侵害公共利益行为;大力宣传全县违法犯罪受法律制裁案事件,提高个案宣传效果。通过刚性执法的生动展现,直观的让广大群众对法律留下深刻印象,明白法律不是纸老虎,心存敬畏,牢记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行为。


文章来自 云南司法行政

来源 牟定县司法局

责编 抗武阳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