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5条措施指导旅行社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3月21日,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转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大理州旅行社即日起恢复部分经营活动。

为指导好辖区内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有序复工复业,按照“分区分级、积极稳妥”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大理州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期间开放操作手册》,全文如下:

大理州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低风险期间开放操作手册

一、综合管理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制,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配合医疗、公安、市场监管、应急、交通、文旅等部门和社区、景区、饭店等业务合作企业,做好联防联控工作。明确部门、岗位防控职责,制定详细的操作环节防控事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预案并实施。制定《旅行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与旅行社规模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及时发现、报告、隔离可疑症状者,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重大聚集性疫情,主动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并采取有效方式处置。

(三)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整体有效的无死角、可逆查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

(四)严格落实省分级分区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实时掌握省级发布的《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动态信息,不组织、接待、前往重高风险地区游览活动。

(五)加强办公区域管理。成立专门的消毒、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组,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个人办公距离保持1.5米;加强接待团队的准备工作,确保游览安全。

(六)做好防护物资配备。根据游客接待量,合理储备常用防疫物资和不少于本社接待人数2倍的口罩;导游等一线员工上岗必须配带口罩、手套,配备无接触测温仪等防护消杀用品。

(七)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管理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对来自或途经高风险或重点疫情地区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员工暂缓返岗。

(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台账和防疫纪律管理。强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落实“云南抗疫情”微信扫码登记、体温监测记录,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规定,所有人员一律落实分时错峰、分段就餐和分餐制要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或其它身体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及时送医就诊等有效防控措施,并向属地文旅、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报告。

(九)在游客乘坐的旅游大巴车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牌,引导游客遵守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增加中英文防治新冠病毒免费宣传资料和必要的防控服务。

(十)采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景区、住宿、餐饮、交通等产品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选用身体健康、素质过硬的带团导游,暂停一切旅游购物活动,最大限度防止输入性风险和本地大面积扩散风险。

(十一)落实旅行社经营接待信息日报送制度。疫情未解除期间,每日向主管部门报送本社员工和游客疫情防控信息(游客详细信息和数量、客源输入、输出地信息等),

(十二)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升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二、员工管理

(十三)从复工之日起,旅行社实行员工疫情防控每日报“零报告”制度,每天16:00前向属地文旅局有关信息。

(十四)成立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办公区域、大巴车等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

(十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加强对员工、导游的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提升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六)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十七)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暂停上岗,及时上报。

(十八)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

(十九)关注员工和游客心理健康引导。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倡导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制定旅行社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手册,滚动发布权威疫情防控信息,疏导心理压力。

三、游客服务

(二十)对参团旅游的游客必须实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详细登记参加游客客源地信息查询、近14日内旅居史、人员接触史、个人健康史、紧急联系人等与疫情防控有关信息,信息记录准确完备,台账规范清晰。

(二十一)严格掌握参团游客健康状况。实行“一日两测两登记”制度。游客乘坐旅游大巴车、游客、观光车、索道等交通工具、观光设施前必须配带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凡是超过37.3℃的,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疫情病症的,取消行程并就地隔离至安全通风地,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

(二十二)身份证、房卡、电子导游或讲解设备等游客必用设施必须实行严格消毒措施,随团保障除酒精以外的其它常用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大巴车内存放酒精。

(二十三)实施零接触式讲解服务。导游讲解必须与客人保持适当距离,鼓励使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游览相对封闭的场所时保持自然或机器强制通风,减少人员近距离聚集。

(二十四)避免游客密切集中。提倡“单团”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人员聚集,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分散游览,尽量减少使用缆车、游船、电瓶车、景区交通车等内部交通工具,确须使用时,采取隔位就坐、控制人数,保证间距等措施,游客用餐提供一次性餐具,使用公勺公筷,分时、分餐、分桌等就餐方式。

(二十五)严格游客其它行为管理。劝导游客减少集中活动以外其它时段的行为管控,不自发组织聚餐、购物、娱乐等其它聚售性活动,不私自溜街闲逛、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编造传播疫情谎言,勤洗手、少外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文明旅行和生命财产安全。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孟鹏 文

责编 马寅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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