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云南省新闻办召开云南省“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云南省税务部门在防控疫情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当天还启动了全省第29个税收宣传月,进一步宣传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面支持复工复产,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介绍,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主题是“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在时间上由传统的一个月延长至50天,即在4月1日—5月20日持续开展“加长版”税收宣传月活动,税收宣传月不仅是集中宣传月,也是税费政策落实月、税费服务提升月,将再推出一批便民服务措施。
唐新民表示,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把“非接触式”办税作为降低疫情风险传播的重要抓手。一是推行涉税(费)业务“网上办”,二是完善预约服务“错峰办”,三是做好进厅服务“自助办”,四是推广发票申领业务“邮寄办”,五是推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延期办”,先后延长2月、3月纳税申报期限,申报期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努力帮助企业渡过生产经营难关。最后是实现部分涉税事项“容缺办”,纳税人在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无法提供完整申请资料的,可以“容缺”办理。
据介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成效比较明显,3月申报期内,全省通过网上申报115.34万户次,全省网报率达99.16%。截至3月31日,全省预约办税服务13.16万户次,预约量占比28.1%。
截至目前,税务系统正在实施的防“疫情”助“复产”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是3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目前,已有1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147.2万份,开票金额109.22亿元。
二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目前已退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2.2亿元。
三是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目前,免税销售额33.4亿元。
四是对公益性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目前,全省累计有194户次享受免征政策,免税销售额5137万元。
五是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2月份,全省税务部门与人社、医保、财政部门共同执行减免社保费20亿元。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经过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目前,已为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11.2亿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云南税务先后分3批出台了54项具体便民服务举措,全面梳理发布网上办税缴费事项,234项税(费)事项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此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种也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有力促进了各行各业复工复产。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代基凯 王凌 文图
编辑 沈艺
审核 胡四美 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