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历史沿革

剑川西汉时为叶榆县地,属益州郡;

东汉属永昌郡;蜀汉属云南郡;

唐初属剑南道姚州都督府;南诏时为剑浪诏,异牟寻收复铁桥(今巨甸)设剑川节度(治所在铁桥);

宋代大理国时属谋统府,设剑川节度又兼置义督贝佥;

元代剑川设义督千户,元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罢义督千户改设剑川县,属鹤庆路;

明代剑川县升为剑川州,隶鹤庆府;

清代属丽江府,民国2年(1913年)改为剑川县,民国3年(1914年)划归腾越道,1944年又属丽江行政督察区。

1949年4月2日,中共滇西北工委在剑川发动武装暴动,推翻国民党县政府,成立剑川县人民武装政权;8月1日建立政务委员会,9月在剑川设立滇西北行政专员公署,10月1日正式建立剑川县人民政府。

1950年初,专署迁往鹤庆,3月又迁丽江,改称丽江行政专区,剑川县属丽江专区。

1956年8月,剑川划归大理州,同时将兰坪县的富乐、新民等地划归剑川县。

1958年10月,剑川同洱源、邓川合并称剑川县。

1958年10月,剑川同洱源、邓川合并称剑川县,县城设在牛街区三营,

1961年9月,三县分并,并将原属剑川的乔后、源安邑等划归洱源县,剑川恢复建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