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玉溪将举行《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拟稿)》听证会

为了加强对玉溪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发挥革命遗址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弘扬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月24日,玉溪将举行《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拟稿)》听证会。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举行《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拟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加强对玉溪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发挥革命遗址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弘扬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拟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拟稿))。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人民政府规章程序》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召开《条例(草拟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拟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具体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关注《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的有关人员10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当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bmid=4)或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tzgg2680/20200409/1144961.html),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xswljwbk@163.com。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14号铠恒综合楼405)。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于2020年4月1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网等新闻媒体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条例(草拟稿)》及其说明等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三)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奇松   0877-2989011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9日

附件:《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拟稿)》听证会报名表请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王艳华

来源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龚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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