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要求,有序推进文化经营场所恢复开放,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建华带队,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文化经营场所的复工复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进一步扎实推进文化经营场所复工复产工作。
自5月12日起,督导检查组相继对全市各县(市、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场所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发现,大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皆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个别经营场所防控工作漏洞,督导检查组现场对其进行了纠正,并在当场签订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记录表,要求经营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善相关防控措施。
督查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文件精神,保证文化经营场所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恢复营业。同时,复工复产的文化经营场所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应对措施和岗位职责,做好员工健康体检、信息采集、岗前培训、防护物资配备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的通知》要求,玉溪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自5月12日起,全市350家文化娱乐场所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将逐步恢复营业。
来源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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