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23号)明确,对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租(包)车的自驾游客,由省级联合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以电子油票方式,按每车每天不超过 100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为落实好此项政策措施,现将油品销售企业报名参与租(包)车自驾游旅客予以油票补贴活动的条件及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油品销售企业。
(二)具有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经销92号、95号及98号汽油,且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四)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在全省范围内加油站点分布合理、覆盖面广,满足游客便利加油的需求。
(六)具备在线发放核销电子加油票能力(系统),并能实现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系统对接。
同时具备以上6各方面条件的油品销售企业方可报名,且本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时请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6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滇池路678号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旅游处(515室)
联系人:刘萍芬,联系电话:0871-64608416。
附:报名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2.《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证书原件扫描件。
3.提供油品长期销售合作协议或可证明油品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4.无违法违纪记录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5.全省加油站网点布局证明材料。
6.在线发放核销电子加油券系统证明材料。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4日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