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地处东经99°56′- 100°41′、北纬21°28′-22°28′之间。东接景洪市,东北接思茅市,西北与澜沧县毗邻,西和南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46.6公里。东西横距77公里,南北纵距115公里,总面积5511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3.45%,坝区面积占6.55%,最高海拔2429米,最低海拔535米。[1] 总人口331850人(2010年),政府驻地勐海镇。
勐海县是闻名中外的“普洱茶” 的故乡和中国产茶最早之地,有着1700年前的野生“茶树王”以及星罗棋布的古茶树群。四季适宜水稻生长,盛产优质米,自古有“滇南粮仓”之称,是国家级粮食生产基地和糖料基地。
公元前109年以前,今勐海为傣族联盟国家“勐达光”(汉译“哀牢国”)属地。
公元前109年,汉朝征服滇国及昆明、嶲等部族设益州郡,将势力伸入“勐达光”(哀牢国)境内设县(军事据点),“勐达光”(哀牢国)忙于应付汉朝、放弃部分属地;[1] 今勐海成为自由地。
公元69年,“勐达光”(哀牢国)归附汉朝、其地置永昌郡,由汉朝派郡守与“诏达光”(哀牢王)共同治理;公元76年,“诏达光”(哀牢王)与汉朝郡守发生矛盾、起兵反汉,汉朝军队与“勐达光”军队多次激战,部分傣族先民为躲避战乱、迁至“勐达光”(永昌郡)南境与各种蛮族部落杂错而居;[1] 今勐海得到进一步开发。
公元299年,晋朝所辖永昌郡不韦县(今隆阳、施甸、昌宁等地)境内的傣族起兵反晋,永昌郡治由不韦县迁至永寿县(今镇康、永德、耿马、沧源等地),[1] 同时在永寿县南部增设南涪县(今西盟、澜沧、孟连、勐海、景洪等地);[1] 今勐海属永昌郡南涪县。
公元420年,东晋灭亡,之后的宋(南朝)、齐(南朝)、梁(南朝)等中国内地王朝逐步退出云南高原,陈(南朝)代梁(南朝)后,中国内地王朝彻底放弃云南高原;[1] 今勐海的傣族先民以“勐”(盆地)为单位、各自形成独立小邦。[1]
公元738年,“勐舍”(巍山盆地)傣族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勐舍龙”(汉译“南诏国”);公元765年,“勐舍龙”(南诏国)在“勐谷”(景东盆地)设银生节度、统辖“勐谷”及其以南地区,“领有银生城、开南城、威远城、奉逸城、利润城、茫乃道、柳追和城、扑败、通遗川、河普川、大银孔等地”;[1] 今勐海属银生节度茫乃道。
公元902年,“勐舍龙”(南诏国)政权被汉裔权臣篡夺,“勐舍龙”的傣族贵胄被迫带着家眷、奴仆迁离洱海盆地,有一部分经“勐舍”、“勐谷”等地迁至“勐舍龙”南境;[1] 今勐海的傣族人口得到增加。
公元937年,前“勐舍龙”(南诏国)通海节度使段思平入主洱海盆地建立大理国,沿“勐舍龙”旧制在“勐谷”设银生节度;公元1096年,大理国废节度、都督等军事辖区,调整为八府、四郡、四镇;[1] 今勐海先属银生节度、后属威楚府。
公元1180年,“勐谷”的傣族王子诏真率所属军民民南下、驱赶北上的孟高棉势力,将原孟高棉势力控制下的傣族“勐”(邦)统一起来、建立联盟国家“勐泐”(汉译“景陇国”);今勐海县境属“勐泐”(景陇国)。
公元1292年,元朝远征“勐庸”(汉译“八百媳妇国”或“兰纳国”)途中灭“勐泐”(景陇国);公元1296年,元朝在“勐泐”设车里军民总管府;今勐海县境属车里路军民总管府。
公元1382年,“勐泐”(景陇国)归顺明朝、其地设车里军民府;公元1384年,车里军民府改为车里军民宣慰司;今勐海县境属车里军民宣慰司。
公元1570年,车里军民宣慰使召应勐将辖区划分为12个“版纳”(行政区);今勐海县境设4个“版纳”、分属车里军民宣慰司。
公元1659年,清军攻下云南,仍置车里军民宣慰司;今勐海县境设4个“版纳”、分属车里军民宣慰司。
公元1661年,车里军民宣慰司之下增设一级土官(由朝廷认定、归宣慰使管辖);今勐海县境设九个土官辖区(傣语称九个“勐”)、分属车里军民宣慰司。
公元1913年,民国政府在车里宣慰司地设普思沿边行政总局、辖8个区行政分局;今勐海县境为第2区行政分局(驻勐遮辖勐海县西)和第3区行政分局(驻勐混辖勐海县东)。
公元1925年,普思沿边行政总局调整为普思殖边督办公署,分设8个区殖边督办分署;今勐海县境为第2区殖边督办分署(驻勐遮、辖今勐海县西)、第3区殖边督办分署(驻勐混、辖今勐海县东)、第4区殖边督办分署(驻勐往、辖今勐海县西北澜沧县东南)。
公元1927年,第2区殖边督办分署改设五福县、第3区殖边督办分署改设佛海县、第4区殖边督办分署改设临江行政区;公元1929年,临江行政区改设临江设治局(后改宁江设治局)。
公元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车里宣慰司境;今勐海县境的南峤县(原五福县)、佛海县、宁江设治局分别成立南峤县人民政府、佛海县人民政府、宁江县人民政府。
公元1953年1月,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今勐海县境的佛海县、南峤县、宁江县勐阿区和勐旺区划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调整为版纳勐海、版纳勐混、版纳勐阿、版纳西定、版纳勐遮5个县级版纳。
公元1957年12月,版纳勐遮、版纳西定合并为版纳勐遮,版纳勐海、版纳勐混、版纳勐阿合并为版纳勐海。
公元2004年,西定哈尼族乡、巴达哈尼族布朗族乡合并为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勐海县辖2镇11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