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宣传,让文本上的民法典“活”起来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让文本上的民法典“活”起来?看!我省各州市司法局是这样做的。

文山州

为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构建学校法治教育网络,7月1日,文山市司法局组织本单位挂钩学校的法治辅导员和律师6人,深入市第十三小学对11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辅导。

活动以“民法典中伴随我们一生的法律年龄密码”为题,向学生传授民法典中关于人的一生各年龄阶段享有的法定权利、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和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等相关知识,让学生从小树立在法律框架内从事学习、工作、生活的意识,树立不踩踏法律红线的意识和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时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及财产权利的意识。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为题,邀请昆明建纬律师事务所邹卫华律师讲解电信诈骗及其常见形式、识别防范电信诈骗方法、被骗后的补救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升教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保山市隆阳区

7月6日下午,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双桥作为隆阳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应邀到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

杨双桥围绕总则篇、物权篇、合同篇、人格权篇、婚姻家庭及继承篇、侵权责任篇向大家作解读,并为干部职工就民法典中的亮点条款进行了宣讲。他通过民众生活的常见矛盾纠纷等典型案例来阐释民法典和以前法律法规的不同之处。对离婚冷静期、个人信息保护、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高空抛物责任判定等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引导大家带头做好民法典相关宣传。

此次讲座提高了大家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与会人员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准则,倡导大家要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富民县

近日,富民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联合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县综治维稳和人民调解员专题业务培训会。邀请相关专家从不同角度对民法典进行解读,14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金麟讲授“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张金麟从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如何做好县域人民调解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讲解。

黎阳法律服务所主任张萍讲授了民法典与过去的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及现行单行法的不同:如30天的离婚冷静期,继承篇中针对少子女问题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等,合同法篇中民间借贷保证责任条款的变化等,物权篇侵权责任篇中针对弱势一方新增居住权的保护条款等,以及高空抛物由单纯的个人侵权行为,变成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扩大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范围等等。讲座内容与每个人的学习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听课学员十分受益。

昊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秀娟讲授“民法典——常用民法知识”,着重讲授了婚姻家庭中的财产、继承与债务关系,父母为其子女买房对产权的担心,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以及产生的责权利的不同等。解读了相关法律实用性及条款的可操作性,对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工作学习都有很大的帮助。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