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李培钧等七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涉及7名干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大政任〔2020〕13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李培钧等七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李培钧等七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李培钧 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董学智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杨迎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专员(副处级);
茶学伟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督查专员(副处级);
李 雄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副处级);
段晓洋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总审计师(副处级);
朱兆兴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19年6月起计算。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9日
来源 云南发布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