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苍洱毓秀下的普法人》故事,感受情暖人间!

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作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重要指示。

自“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大理州普法办、司法局始终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观念,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洱海保护法治宣传工作。  

五年来,洱海入湖污染负荷不断减少,水质明显改善,从人进湖退,到湖进人退,大理州走出了一条洱海生态治理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人间美景中,有着普法人的一份贡献。

日前,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携手云南电视台《情暖人间》栏目,联合制作了本期《苍洱毓秀下的普法人》节目,敬请收看普法人法治护洱海的故事!

来源 云南普法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