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六个强化”全面提升旅游综合监管效能

文旅头条讯(通讯员 王育敏 文)近年来,禄丰县始终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管理与整治工作,执法监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保持旅游市场监管与整治的高压态势,全方位加强监管,促进旅游市场主体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旅游市场整治成果。

强化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禄丰县文化和旅游局多次组织监管部门、涉旅企业负责人进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对涉旅法律法规适用、程序规定、技能技巧等进行深入浅出的系统培训;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案释法,震慑警示,生动诠释“禄丰旅游综合监管运行及管理”这一课,筑牢广大旅游人依法监管、守法经营的思想根基。据统计,今年以来,共组织学习培训5批(次),参训人员280余人(次)。

强化机制建立。禄丰县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市场实际,依托“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了“1+16+129+X”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机制,保障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同时,参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和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制定实施了《禄丰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禄丰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工作制度》《禄丰县旅游市场综合监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县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机制逐年健全完善。

强化执法监管。按照省、州的部署和要求,禄丰县结合云南省旅游革命“三部曲”,充分发挥文旅、公安、卫健、市管、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游云南”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采取“统一受理、综合调度,集中办公、快速反应,各司其职、联动执法,收集数据、分析研判,限时办结、督办问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投诉、旅游购物退货、涉旅舆情处置、诚信评价(红黑榜评选)、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最终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的目标。严格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对旅游市场反映强烈的重点部位、景区景点和企业,采取明查暗访、体验式查访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发布和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和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购物店与旅行社、导游等串通接待团队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企业及从业人员通过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清除旅游市场等方式依法严惩。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46人(次),检查景区景点48家(次)、旅行社(网点)96家(次),消费及购物场所270家(次),约谈涉旅企业负责人19人(次),盘查导游和司陪人员45人(次),警告37人(次)62家(次),责令整改23家(次)。

强化投诉和退货处置。按照“一键投诉、及时响应、联动处置、实时反馈”的要求,继续全面推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协调配合的“1+3+N+1”综合监管模式和“1+16+129+X”旅游投诉处置体系,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集中受理,并分办、督办旅游投诉,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游客投诉举报,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落实专人值守,确保“一部手机管旅游”网络投诉得到及时响应、分发和处置,“12301”“12318”“96301”等各级文旅举报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对游客投诉用情用心,真心实意回应游客关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尽力为游客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坚持“5分钟响应、24小时办结”,提交令游客信服满意的答复,真正把游客投诉处置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迎得游客、迎得市场的重要举措;坚决执行《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县级退(换)货监理中心,设置景区、车站退(换)货服务点5个,落实退(换)货工作人员和垫付资金,确保“游客在县内购买的旅游商品,自购买之日起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的顺利运行。自“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和退(换)货系统建立以来,全县共受理投诉78件,舆情12起,退(换)货诉求2起,办结率100%,满意率92%。全县未发生重大涉旅案件、重特大负面舆情信息和损害云南旅游形象的公共事件,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整体平稳有序。

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按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禄丰县对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以来,对住宿、餐饮、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汽车、租赁车6大旅游业态921户涉旅经营户进行诚信评价,投入经费12万元,诚信评价率达100%,按要求全面完成了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任务,为推进诚信旅游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定步伐;建立涉旅企业重点监管机制,将诚信评价分值低于6分的涉旅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取消经营资格等重点监管措施,对诚信评价结果做到充分运用,推动综合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以推动落实文旅市场“黑名单”制度为抓手,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适时发布旅游市场“红黑榜”,加大对违法经营主体的惩戒力度,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文旅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文旅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优化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起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强化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五公开、六必须、十不准”工作纪律的执行,着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担当作为的执法队伍,做到改革期间执法工作不断、市场不乱、人心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旅游市场执法力量只加强、不削弱。目前,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持证执法人员10名,并将在下步增加充实持证执法人员10名,每个乡(镇)培训发展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初步建立起以县执法大队为主体、乡镇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为依托的联动执法体系。

责编 龚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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