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非遗保护传承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文旅头条讯(通讯员 李纹秀 杨丹娜 白普斗 陈杰 文)为了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合法权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8年9月1日,红河州开始实施《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

为检查两年以来县市对《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9月1日至4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率执法检查组到元阳县、红河县、石屏县、弥勒市进行执法检查。

在元阳县,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南沙镇那里村那里土陶传承点、全县非遗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元阳县文化馆等地,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详细了解政府补贴和技艺传承情况。姜仁斌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民族精神的结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保护条例》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



在红河县,检查组深入到阿扎河乡切龙中寨、普春村和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通过实地查看、与非遗传承人交流探讨、观看民间文化艺术展演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保护条例》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及保护工作等情况。检查组指出,红河县要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内容,保障好非遗传承人的各项权益,依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同时要加大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保护、传承与利用。


在石屏县,检查组先后前往"乌铜走银传习馆"、“锦绣石屏花腰彝绣艺馆”和"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查看了解了石屏县贯彻落实《保护条例》保实施情况。截至目前,石屏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72项,传承人163人。检查组要求,石屏县要依法开展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学好法、用好法,进一步强化依法对非遗传承项目、传承人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助推石屏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在弥勒市,检查组先后到西三镇法依哨村、蚂蚁哨村,检查蚂蚁哨文化农庄建设情况,并对弥勒市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

每到一个县市,检查组都认真听取《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与传承人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条例建议意见等,同时要求各县市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创造更好的条件。



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图

编辑 沈艺

审核 谭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