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商务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公筷工作方案》和《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和使用公勺公筷倡议书》。
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公筷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 制定《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和使用公勺公筷倡议书》和分餐公筷标识,倡导餐饮行业使用公勺公筷。
● 所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勺公筷”宣传提示。
●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树立餐饮消费新风尚。
工作任务及分工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分餐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树立餐饮消费新风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制定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和使用公勺公筷的倡议书。(省商务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分餐制。(省教育厅牵头;省文明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 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鼓励星级饭店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勺公筷”宣传提示。(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鼓励饭店、餐馆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勺公筷”宣传提示。(省商务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实施步骤
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7月)
省级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按照行动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州市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12月)
制定《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管理规范》和分餐公筷标识、宣传海报。
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
总结行动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分餐公筷长效工作机制。
保障措施
成立推进小组
由省商务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为成员的“分餐公筷”工作推进小组,适时召开推进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推进中的措施办法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商务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加强督导和曝光
推进小组联合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组织行业企业代表、媒体代表、消费者代表成立分餐公筷督导委员会,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分餐制和公勺公筷,曝光落实不达标的餐饮服务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汇总后报送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商务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新闻办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云南省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
和使用公勺公筷倡议书
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全面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倡议如下: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要积极履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遏制舌尖浪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工作方式。
二、主动备公筷。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供颜色、长短、形状或材质等与私用餐具有相对区别的公勺公筷。
三、每桌有公筷。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数量匹配的公勺公筷及光盘行动提示;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提高原材料使用率,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四、夹菜用公筷。科学合理安排宴席菜单,鼓励光盘行动,推出半份菜和小份菜,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餐后打包,引导消费者理性订餐,传承中华节俭美德。
五、人人用公勺公筷。倡导家庭聚会、朋友聚餐,人人都要参与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
六、处处用公勺公筷。鼓励推行分餐制、提供分餐服务,在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宣传提示。
七、谨防飞沫传播。席间讲话、敬酒避开菜品,用手遮掩口部交流。
八、设立桌长制度。用餐聚餐应推选一位桌长,监督落实上述六条倡议。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来源 云南省商务厅
责编 龚怡丹 实习编辑 李舒琪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