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无理由退货”,让游客放心游购玉溪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王艳华 文图)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是云南省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全面提升“购”的品质,切实维护游客权益,营造云南“诚信旅游”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云南旅游形象的开创性举措,也是云南向全国广大游客作出的郑重承诺,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运行,“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据悉,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购买的旅游商品,如果不满意,在30天内且符合退货条件(未人为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等),都可以提出退货申请。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分线上、线下两种。线上退货流程为:登陆“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点击“我要退货”,通过“在线退货”“电话退货”“语音退货”三种方式任选其一申请退货;线下退货流程为:游客可以在全省机场、主要火车(高铁)站、游客集中区域设立的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办理现场退货。

记者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玉溪市于2019年4月成立玉溪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设置退货专线。设立了1个市级、9个县(市、区)级退货监理中心,5个游客退货服务点(红塔区云溪宾馆服务点、通海秀山服务点、澄江游客中心服务点、江川景湖酒店服务点、新平游客中心服务点),全市3A级以上景区、3星级以上酒店设立了游客退货服务宣传点。对景区、酒店相关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培训,在酒店前台摆放了游客退货服务宣传台卡及海报,积极宣传云南省游客退货服务。自2019年设立退货监理中心、服务点以来,完成游客退货10件次,退货金额98000元。

下一步,玉溪市将继续按照《全省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加大“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宣传力度,加强对退货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退货保障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退货服务工作高效运转。

责编 马寅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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