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

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的决定

(2020年10月30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的议案》。会议决定,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每年冬至日我州彝族年,放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来源 楚雄州广播电视台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