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发布旅游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8家旅行社、2名导游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被纳入旅游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根据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市旅行社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昆明市旅游行业重点监管企业及不合格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因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旅游者投诉”,而被列为旅游行业不合格供应商。
施行重点监管企业及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制度,旨在有效整治旅行社通过转并团规避法律责任现象,加强对失信企业行为惩戒,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质量。对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措施,同时,不得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及参加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宣传促销活动、荣誉评定。
来源 昆明日报
责编 陶优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