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

(2021年2月24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茂永为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线加强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

(2021年2月24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灵为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赵科丁为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李兵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

(2021年2月24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龙磊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杨兵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邵曰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侯华辞职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侯华同志因工作变动,担任我州国家行政机关职务,请求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侯华同志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24日

来源 云南发布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