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游客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元江“诚信旅游”良好环境。3月15日-16日,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工作。
此次宣传主要采取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及口头宣传推广等方式,共在红河谷热海景区(AAA级)、旅行社及服务网点、凯迪宾馆、元江大酒店、新大陆国际酒店、商业广场、客运站、甘庄服务区等重要游客集散区显眼位置粘贴海报70余张。
下一步元江县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倡导企业主动向游客宣传“30天无理由退货”;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媒体宣传“30天无理由退货”,全方位、多渠道扩大“30天无理由退货”的传播力、影响力。
来源 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李舒琪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