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拖欠员工四个月工资不发 弥勒旅游执法大队出手了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孙思漫 通讯员 孔祥平 文)日前,弥勒市处理一桩旅行社拖欠工资纠纷,也给旅游企业管理敲响了警钟。

事件是这样的:弥勒市指挥中心近日收到投诉人刘某在“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称:本人投诉是出于无奈,其与马某是夫妻,疫情严重熬过来才领证,现在因为欠款无力偿还,整天吵架闹离婚。老婆马某于2020年9月15日到红河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弥勒市内)上班,旅行社拖欠四个月工资未发,有劳动合同,且逾期未支付工资3%的补给。到劳动局反应,工作人员说证据不足不予处理,必须是老板认可工资金额,有打卡上班记录。期间旅行社员工孔某以工作周转为由,向马某借一万元(花呗套现),一直找各种借口理由不还,希望这个投诉减少更多人被骗取套现及拖欠工资。

接到投诉后,弥勒市指挥中心及时响应,弥勒市文旅局旅游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刘某、当事人马某取得联系,了解核实情况,并联合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市人社局监察大队对涉事旅行社进行调查。

通过调查证实,红河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注册成立,当事人马某于2020年9月15日到该旅行社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协商实习期工资1500元/月,转正后3000元/月,直到2021年1月15日,该旅行社一直拖欠马某工资(4个月共计6500元)未发,期间该旅行社员工孔某以工作周转为由,向马某借一万元(花呗套现),一直找各种借口理由不还。

3月17日,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组织涉事旅行社法人代表、当事人马某召开调解会。通过调解,由红河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马某四个月工资6500元,并代员工孔某偿还一万元给马某,待员工孔某返回弥勒后再偿还给公司。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对调解处理结果满意,当场结清了欠款,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认可,解除劳动合同。

投诉件的成功调解,缓解了马某的家庭矛盾,也敲响了旅游企业管理的警钟。希望各旅游企业引以为戒,守法经营,加强员工管理,全面推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避免发生此类纠纷,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旅游舆论环境。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责编 马寅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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