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非遗中心、市摄影家协会征集图片,入选作品有稿酬!

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丽江市摄影家协会面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征集反映和展示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图片,用于全市公益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征稿启事如下:

征稿启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共同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丰富表现。丽江市境内民族众多,12个世居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创造出了丰富多彩民族文化,他们就如同一朵朵绚丽的鲜花在滇西北高原上各美其美,共同构成了一幅色彩斑斓,多姿多彩的美丽画卷。

为全面展示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宣传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民族精神,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扬,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丽江市摄影家协会携手,面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征集反映和展示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图片,用于全市公益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一、征集主题:

1.风光类:丽江各民族传统村落风光风景(最好将人文与风光结合)。

2.传统工艺美术类:丽江各民族的传统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饮食等。

3.传统音乐舞蹈类:丽江各民族的民间音乐、舞蹈等。

4.传统民俗类:丽江各民族特色的传统岁时节日、民俗活动、民族服饰等。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征稿细则

1.此次活动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性,本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入选作品将给予一定稿酬。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

3.投稿作品须指明具体拍摄时间和地点。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征稿结束,主办方将邀请专家进行筛选,入选的作品,需提交大尺寸图片用于公益性宣传和展示。入选作品将用于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公益性宣传和展示,不再另行通知和支付费用。

6.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网络投稿的,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50433342@qq.com,作品文件名统一为“作品名称+作者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的格式。

2.U盘投稿:以U盘存储形式投稿的作品,作品文件名同样统一为“作品名称+作者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的格式。请邮寄至: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08号文广大楼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杨晓林 电话:18608887477。

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保护和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每一份子共同的责任,欢迎各位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加入到保丽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行列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丽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丽江市摄影家协会

2021年3月25日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