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旅游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加大宣传,强化服务,高效处置游客退货诉求,让游客放心、舒心游大理。
5月4日上午,浙江游客陈女士来到设在大理古城的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服务台前,向工作人员反映,她在大理购买的翡翠挂件需要退货,理由是家人不喜欢。接到申请后,工作人员迅速为她办理了退货。
浙江游客陈女士:“整个过程几分钟就解决了,前台小姑娘也比较热心,一步一步教我操作,下午退款就打到我的卡上了,满意的,满意的。”
“五一”黄金周期间,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下设的5个现场受理点现场办理退货,同时,中心接受游客在“游云南”APP和监理中心服务热线发起退(换)货诉求,按照24小时内受理完毕的要求完成工作。
游客在大理市范围内购买的旅游商品,自购买之日起三十天内提出退换货申请,监理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实游客信息无误、票据齐全、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就可以及时进行无理由退换货的受理和办理。
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姜磊 :“我们是安排了所有的员工不休息,然后延长我们的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一直到晚上的9点半我们才结束,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服务给游客。”
下一步,大理州还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全州旅游购物退换货机制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退换货机制的知晓率和曝光率,让“称心购物,退货无忧”的郑重承诺叫得更响、传得更远,继续擦亮“诚信大理”旅游品牌。
来源:云视新闻
见习编辑 刘榕杉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