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干事者“真金白银”激励!云南多项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通报截图)

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30组,包括——

河北、云南、新疆等22个省份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

福建省上杭县、湖南省浏阳市、甘肃省卓尼县等17个地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上海市徐汇区、河南省驻马店市、海南省文昌市等20个地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

江苏省丰县、江西省兴国县、湖北省宜昌市等16个地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北京市海淀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四川天府新区等13个区域“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政策落地等成效明显;

浙江、安徽等4个省份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任务完成较好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自2017年起已连续5年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和政策激励,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此次受激励地方典型性、示范性较强。216个拟激励地方中,东部地区87个,中部地区61个,西部地区68个,兼顾了东、中、西部地区平衡;市级75个,县级112个,市县占比接近90%,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原则。

在此次通报表扬的名单中

云南省、腾冲市、开远市、昆明市

禄劝县、楚雄市、会泽县

榜上有名

并获得了相应激励措施支持

和文旅君一起来看看

云南省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

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力度,并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脱贫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位于鲁甸县城的易地搬迁安置点)

云南省腾冲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水利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云南省开远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实施)

(开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云南省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云南省昆明市、开远市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利用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适当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部组织实施)

云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地方投资落实到位、促进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措施有力、交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有力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申报的具备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优先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优先安排中央交通建设资金;对上述地方各新增安排中央资金5000万元,用于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元蔓高速 红河段)

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楚雄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少且用地需求量较大

激励措施:2021年对上述地方按照每个市2000亩、每个县(市、区)1000亩的标准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

云南省会泽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1年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

通报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增强抓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来源:云南网

见习编辑 刘榕杉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