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
决定苏永忠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6月4日,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决定任命苏永忠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会议由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主持。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浦虹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经表决,决定接受浦虹同志辞去丽江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事项。经表决,决定任命苏永忠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和炳寿为苏永忠颁发了任命证书。

随后,在丽江市行政中心宪法宣誓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苏永忠进行了宪法宣誓。
和炳寿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他希望大家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定职责,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工作姿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承诺、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丽江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波涛、曹金明、李启明、余丽军,秘书长何金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丽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木崇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邹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来源:丽江日报
编辑 李亚 沈艺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