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8地拟被推荐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2023年度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53号)要求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2021年4—6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推荐申报工作,在16个州市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经评审专家组评审,厅务会审议,形成了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提供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

邮    编:  650200

联 系 人:  兰明贤

联系电话:  0871-64608353

附件: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推荐名单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微信订阅号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