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三年行动方案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

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云南省将通过开展“七大消费行动”,实施22条举措,实现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消费环境更加优化的目标。

实施“七大消费行动”

“七大消费行动”分别是,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

通过实施上述行动,推动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到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全省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1.6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600亿元,力争年均增长15%。5G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全覆盖,建成一批“5G+”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成一批数字城市和数字社区试点,主要商圈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

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群

《方案》提出,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群,着力推进以昆明城区为中心的“1小时”消费核心区。滇中城市群以步行街改造提升、智慧商圈建设试点为抓手,推进重点商圈提档升级,打造示范步行街、示范商圈,推动城市商圈错位发展。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城商业设施,积极建设县、市、区消费中心,形成聚集消费效应。鼓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以多业态集聚健全社区商圈。

昆明今年打造15—2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

升级夜间经济商圈。创新城市夜间消费场景,丰富“彩云之南等你来”“深夜食堂”、文化长廊、庭院文艺展演等夜间经济主题活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

2021年,昆明市打造15—2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余州市各打造3—5个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24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予以资金支持,对夜间经营主体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费用按照经营面积给予补助。

营造“美丽乡村”消费新场景。到2023年,通过集合特色小镇、生态绿道、农村地区A级景区、农村电商等资源,打造100个美丽乡村消费主题示范街区,建设200个农村生活消费服务中心。2021—2023年,每年至少开展1次汽车家电下乡或品牌商品巡回大集、小镇青年购物节等活动,至少举办1次线上乡村惠民消费节、乡村家具家装家电购物节等活动。

鼓励各地景区推出门票优惠政策

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加快培育文化体验、康养休闲、农耕体验、工业遗存、科普研学、跨境旅游、健身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一批户外运动、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示范基地。2021年评选命名和表彰10个新业态示范基地;2023年全省新业态示范基地达到30个。引导旅行社开发各种主题的新型精品旅游产品。鼓励各地推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推行通票、联票等优惠措施。继续实施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政策。各级工会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2021—2023年,每年策划实施“七彩云南等你来”“云南人游云南”“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旅游促销活动;每年评选20个组织来滇游成绩突出的旅行社和线上旅游平台以及一批诚信经营的涉旅企业、100名优秀导游(讲解员)、云南原创的优秀旅游商品和品牌。

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地

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大力创建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开展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景区景点连点、成线、扩面,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地、名品展示地、艺术街区、文化娱乐场所群等特色时尚文旅消费集聚区。引导乡村民宿集群有序发展,形成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打造一批跨境旅游、边境旅游、免税购物等消费集聚区。到2021年底力争建成5个、到2023年底建成25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引导各地景区和旅游企业智慧化转型升级,推出“云旅游”“云演艺”“云节庆”等,加快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上“云”。2021年,全面完成4A级以上景区智慧化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信息化酒店、民宿客栈和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

来源 昆明日报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