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条任务清单,云南即将施行!

日前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

《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促进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

云南省要坚持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围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

以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

《实施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起来看↓

《实施细则》强调,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集体和个人的关爱,激励全省上下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省直有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项规划实施,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和《实施细则》确定的任务优先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项目资金计划。各州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来源 “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