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积极筹备、部署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

文旅头条讯 (融媒体记者 李光耀 通讯员 戴铮 文/图)为做好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筹备工作,9月3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召开了普洱市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编导会,对参加展演作品的创作情况、工作方案及市级比赛评奖办法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是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高规格艺术盛会,创办至今,已经成为云南省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品牌。普洱组织参展(赛),对传承弘扬普洱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普洱非遗保护成果,推动普洱市与各州市文化艺术交流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议介绍,本届展演节目分传统性节目和创新性节目两类。其中,传统性节目须强调节目的民间性、原真性,在不伤害原有形态、表现形式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编排,强化、彰显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创新性节目强调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意,立足传统但要有新意,素材广泛选取自当地独具特色的各类民族民间歌舞乐或生活习俗中选取有浓郁乡土气息、鲜明民族风格、体现新时代风貌并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新的题材。

会上,普洱各县区文化单位代表就作品准备情况、作品编排思路以及对《普洱市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工作方案》《普洱市2021年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评奖办法》等各抒己见,并针对创作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不足展开研究讨论。为保证参演作品在创意思路上推陈出新,质量内容上得到提升,普洱市专门邀请市级专家对预报名单上的演出节目提出内容创作及形式编排上的专业指导意见。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魏贵成在会上强调,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准备、精心筹划,要把握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注意挖掘、整理各民族特有的歌、舞、乐表现形式,注重作品的民族民间特性和艺术品位,提炼各民族、各县(区)具有代表性的音乐语汇,舞蹈语汇和韵律,使展演节目成为本民族认同、各民族喜爱、雅俗共赏、易于推广普及的艺术作品。



编辑 沈艺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