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永仁县丨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提升社区干部待遇

今年来,楚雄州永仁县在深入开展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行动;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创新工作中,以提高社区干部岗位补贴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积极推动“进入有门槛、工作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有效激发了广大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建立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出台《永仁县提高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由基本补贴和等级补贴两部分组成。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基本补贴,按照永仁县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核定,并随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每年调整一次。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分设的基本补贴,按照“一肩挑”的基本补贴的90%比例核定;其他社区干部的基本补贴,按照“一肩挑”的基本补贴的80%比例核定。等级补贴标准则根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确定。按照新的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标准测算,全县社区干部综合补贴最低为每月3652元,比原来提高了752元;最高为4490元,比原来提高了1390元。

建立社区干部“三岗六级”补贴制度。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合理设置岗位。社区工作岗位分为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正职、副职三类,服务站站长、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享受“副职”待遇。各岗位按照社区干部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每个岗位的等级分别为1级至6级,随着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增加、能力素质的提高,岗位等级逐步晋升,等级补贴相应变化。一肩挑的一级为200元/人/月,正职的一级为150元/人/月,副职的一级为100元/人/月,每上升一个等级补贴增加50元/人/月。

建立社区干部等级岗位晋升制度。在“三岗六级”补贴体系套转定级的基础上,工作年限统一从2000年1月起计算,每满5年,可以晋升1级岗位等级。工作期间,如岗位变动,等级补贴按最终职务进行调整,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交叉任职干部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一个职务的等级补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等级的年限;受教育程度以大专及以下为基础,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工作年限的社区干部,大学提高1级,硕士研究生提高2级,博士研究生提高3级。同一人按最高学历提高等级;相关专业水平以初级以下为基础,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工作年限的社区干部,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干部给予等级补贴,取得初级社工师提高1级,获得中级社工师提高2级,获得高级社工师提高3级。同一人按最高级别提高等级。

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制度。在落实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干部绩效补贴制度。社区干部绩效补贴标准按照基本补贴的20%计算。根据目前全县社区干部基本补贴实际,社区干部绩效补贴执行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分为月绩效和年度绩效。月绩效为每人每月500元,月绩效按月考核,次月发放;年度绩效为每人每月500元,年度绩效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建立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制度。支持和指导社区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社区组织自我保障能力。乡镇可结合实际制定社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增加社区干部收入,各社区奖励方案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确定,并经镇党委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审备案。社区干部兼任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可领取经营管理报酬。

建立社区干部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引导在职社区干部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财政按每年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统一为社区干部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乡镇定期安排社区干部体检,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干部的关心关爱。认真落实正常离任社区干部离任补偿发放工作,所需配套资金由县财政给予全额保障,确保社区干部离岗不离心,促进社区平稳过渡、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永仁县委组织部  冯自科 文

张桂伟 图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