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晓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玉政任〔2021〕11号
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抚仙湖管理局,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玉溪市民族中学、市人民医院:
市人民政府决定:
合晓斌 任玉溪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李安亮 任玉溪市行政学校副校长;
杨 斌 任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子良 任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震宁 任玉溪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周丽琼 任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跃华 任玉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张闳顺 任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 波 任玉溪市就业局局长(副处级),免去玉溪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
李 浩 任玉溪市信访局副局长(正处级);
文妍霞 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 川 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星云湖管理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陆 欣 任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远丽 任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建帆 任玉溪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处处长(副处级),免去玉溪技师学院总务处主任(副处级)职务;
张治超 任玉溪技师学院总务处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桂林 任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 东 任玉溪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云波 任玉溪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丽红 试用期满,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王伟生 免去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正处级)职务;
罗盛勇 免去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玉溪市能源局局长职务;
张 华 免去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南方 免去玉溪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普光伟 免去玉溪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职务;
杨 莉 免去玉溪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云嵩 免去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杨云波 免去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张 青 免去玉溪市博物馆馆长(副处级)职务,退休;
黄玉斌 免去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马孔军 免去玉溪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孙汝国 免去通海五金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处级)职务;
董从华 免去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朱培康 免去玉溪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2021年9月4日
来源:云南发布
编辑 沈艺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