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文旅头条讯(何雨珍 文/图)为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宣传工作,为大会在云南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9月13日,“COP15 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综合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

发布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就近年来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分享。他表示,云南生物多样性具有具有丰富性、特有性和脆弱性的特点,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多举措助力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成立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各州市也分别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建立了云南生物多样性研究院。设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努力拓展社会资本参与保护的渠道。

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自1958年建立西双版纳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以来,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建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62个,保护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14.32%。

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

2018年,云南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8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90%,其中,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占红线面积的55.2%。当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进一步优化“三生空间”。2020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构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

在全国率先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使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坚持规划引领创新保护

印发实施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和三年实施方案,实施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六个一行动”。牵头编撰《云南大百科全书·生态卷》等系列专著;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云南省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和《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2017版)》《云南省生态系统名录(2018版)》《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2019版)》《云南省新物种新记录种名录(1992-2020)》和《云南的生物多样性》白皮书。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执法

建立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生物多样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和物种资源出入境执法检查力度。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及问题整改,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有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示范

开展巧家五针松、云南金钱槭、多歧苏铁、华盖木、亚洲象、羚牛、滇金丝猴、西黑冠长臂猿、滇池金线鲃、大理弓鱼等珍稀濒危或特有物种的拯救、保护、恢复工作。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减贫示范,开展民族医药挖掘与传承。

协同推进民族文化多样性保护

把民族文化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范畴,载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建立自然圣境保护社区试点,探索“民族文化促进自然保护”“自然保护促进民族文化传承”的云南模式;充分发掘少数民族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密切相关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少数民族相关传统知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应用。

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交流合作

加强与英国、荷兰、德国等国家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开发计划署、亚洲开发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外机构和组织的交流,合作开展了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与毗邻的缅甸、老挝、越南合作分别开展资源保护联防、生物廊道建设、自然保护区共建等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持续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强化宣传,大力推进绿色校园、绿色大学、绿色社区创建,全社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进程持续推进。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云南省自然保护地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系统质量稳中向好。一大批珍稀、濒危、极小种群物种得到保护和恢复,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在全国较早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研究,建立了首个国家级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开展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等试点工作,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在全国前列。

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努力开创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