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 云南将全面建立省、州、县、乡、村5级林长体系

9月18日,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会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对《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目的、意义作了简要通报。

据了解,《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是云南省林草局在开展林长制试点,广泛学习考察、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和协商讨论的基础上起草并于9月9日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明确了云南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今年及中长期工作目标,即: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5级林长体系;到2025年,全面建立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7%,森林蓄积量达2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000亿元,林草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林草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实施意见》的印发,标志着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进入实操阶段。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总工程师李承胜表示,为确保到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云南省将从五个方面重点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认真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工作。面向全省广泛持久深入地宣传解读《实施意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自觉性。

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各级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实化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绘好施工图,列出时间表,拿出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明确各级林长及责任区。今年年底前,各级要拿出林长名单,明确林长的责任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成立林长制办公室,明确林长制各协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全省五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

加快建立工作机制。抓紧出台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督察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建立林长制督察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为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地见效提供保障。

强化督查指导。省级将通过林长巡林、安排工作指导组等形式,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

除此之外,还要建立考核监督体系。明确建立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统筹各级财政林草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强化法制保障等措施,保障林长制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最美丽省份建设,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助力。

部分图片由赵嘉提供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