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普瑞玉 文/图)9月23日下午,云南省“十四五”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在昆明海埂会堂召开。会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百炼先生对《云南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作了宣传解读。
据介绍,《云南省“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发布的。
《规划》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要实现现代化产业的质量支撑更加有力、高品质生活的质量供给更有保障、质量综合治理效能更为突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等4大定性目标,以及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13个定量目标。
围绕上述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质量发展“两大行动”“三项工程”的23项重点任务。
其中:开展“两大行动”,一是开展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培育支柱产业质量优势,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支撑,提高数字经济质量水平,加快对外贸易提档升级;二是开展大众消费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品供给高端化优质化,促进建筑工程品质化绿色化,促进民生服务多样化精细化,促进旅游服务特色化智慧化。
实施“三项工程”,一是实施质量管理现代化工程,建立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质量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竞争能力,塑造企业先进质量文化,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实施质量治理效能提升工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改进质量监管方式,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健全质量发展促进机制,构建质量多元共治格局;三是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强化工程,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应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国际化合作。
为确保“十四五”时期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落实,《规划》明确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提出要强化党对质量强省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二是在完善政策措施方面,提出要强化《规划》落实的刚性约束,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做好细化分解,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在强化考核评估方面,提出要探索建立质量督查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反馈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促进各级政府重视质量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云南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关键时期。云南省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有关质量发展政策,持续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省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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